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任务
发布时间:2024-01-02 | 作者: |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委员会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可从党的委员会有关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

(1)人事安排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组织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者组织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组织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并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报告;拟定党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团(组)长建议名单;编制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等。

(2)代表选举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组织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者组织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起草党代表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拟定党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3)文件起草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党的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起草党委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党委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

(4)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党的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秘书长或者办公厅(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编制党代表大会经费预算;拟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制作会议有关证件等。

(5)宣传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宣传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者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制定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等。

(6)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制定纪律监督工作方案,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查核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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